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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2011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四)提供信息服务。密切关注海南电视台播出的地质灾害气象预报,在预报期内加强地质灾害巡查,并做好地质灾害预报预警信息的发布、反馈工作。各有关单位和乡镇要及时将情况上报县国土环境资源局。
  四、主要措施
  (一)认真执行汛期值班制度,灾情巡视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在汛期内,实行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记录灾情并及时报告防灾工作指挥部。灾情速报电话:27722672,联系人:徐圆祺。
  (二)县国土环境资源局、公安局、交通局、“三防”指挥部、医院等单位和元门乡、南开乡政府各准备一辆救灾工作车,实行汛期专车专人负责制。
  (三)部署全县公安机关,医疗机构和公路、交通、民政等相关单位及乡镇抓好救灾准备工作,确保有备无患。
  (四)公路、交通部门要对公路两旁坡度较大的边坡采取固定措施,避免地质灾害的发生。同时,在地质灾害(如崩塌、滑
  坡等)隐患点设置警示牌,提醒过往车辆行人注意安全。
  (五)派专人不定期对重要灾害隐患点进行地质灾害监测,认真做好有关情况监测报告工作。
  (六)动员全社会参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自觉保护地质灾害监测设施,并积极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1、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发现地面下沉、地面有大的裂缝、墙体开裂、山体裂缝、动物异常活动等,要及时向县国土环境资源局报告。
  2、在地质灾害多发的山区,要自觉配合专业人员的监测工作,自觉参与政府组织的群测群防工作。

附件:白沙黎族自治县
2011年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为提高各乡镇、各部门对地质灾害应急反应能力,将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社会稳定,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应急机构
  成立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其组成人员如下:
  总 指 挥:王应才(县政府县长)
  副总指挥:王大辉(县委副书记)
  蔡永宏(人武部部长)
  成  员:罗智仁(县政府办)
  王 文(县国土环境资源局)
  李美荣(县发改委)
  李天文(县住建局)
  林 明(县水务局)
  谢 强(县交通局)
  王 勇(县委宣传部)
  罗人雍(县民政局)
  李广清(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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