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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紫云自治县家电下乡推广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负责统筹安排各乡镇家电下乡“一折通(卡)”直发事宜,在收到财政所补贴花名册后及时将补贴资金足额打入农户的“一折通(卡)”帐号,并随时做好农户取款事项。

  (四)公安局:负责搞好承办企业家电下乡促销现场的安全指导与监控,严防发生哄抢、踩踏等公共安全事件。

  (五)工商局:负责对未实施家电下乡备案的企业、商家的网点打着家电下乡旗号销售产品,扰乱市场秩序,损害家电下乡企业网点声誉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维护市场正常经营秩序。

  (六)文广局:负责开设家电下乡工作宣传栏,及时对家电下乡惠民政策和县的实施措施、进展情况等进行宣传跟踪报道。

  (七)质监局:负责家电下乡产品的质量监督检查工作。

  (八)乡镇政府:积极做好家电下乡政策在本乡镇的宣传工作,采取召开会议、印发公告、广播、报刊、电视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要求宣传到村、到户,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同时要防止虚假宣传,以免误导农民;配合销售网点在本乡镇的选点落实、送货下乡、农民团购等协调服务工作;配合经贸部门做好本乡镇销售网点的监管工作;配合财政部门做好补贴资金的兑付工作。

  (九)县内销售网点:要取得中标企业的授权,及时到县经贸局申请备案;要规范销售服务网点店堂设置,要及时签订《贵州省家电下乡中标销售企业销售服务承诺书》;要规范促销行为,要以乡镇或村为单位组织农民团购活动作为重点,充分利用家电下乡政策,以丰富多样的形式,抓好旺季促销活动;认真执行中标产品限价政策,不得提价或变相提价销售;不得商业欺诈或进行恶性竞争;要搞好销售服务,应本着方便农民申领(退还)补贴的原则做到增强服务意识、准确开填票据、按要求将售出产品及时编号录入商务部、财政部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对符合“三包”规定要求退货的,及时给予办理退货手续;建立安全应急预案,确保销售场所人身、财产安全;健全完善售后服务体系。备案核准的销售网点要有明确的服务理念和统一的服务标准,做到家电商品卖到哪里,维修服务网点建到哪里,切实解决农民消费者后顾之忧。加强制度建设与培训工作,销售网点之间应友好合作,不得发生恶意竞争事件。要保持平等竞争关系,不得进行违规恶性竞争,确保家电下乡工作顺利推进。

  六、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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