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制定完善章程制度。根据《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示范章程(试行)》和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完善章程和议事规则、岗位职责、资产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确认社员资格,编制社员(代表)名册,落实与社员的土地承包、经济分配等关系,切实加强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
3.努力提升干部素质。按照“政治素质优、理财能力强、群众基础好”的要求,选好配强社管会和社监会成员,加强各成员的素质教育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其履职能力。
三、以强化“五项”监督为手段,不断加强村经济合作社财务管理
村经济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是基础,监督是保障。强化村级民主监督、乡级会计监督、县级审计监督、实时网络监督、岗位责任监督,是加强村经济合作社财务管理的有效手段。
1.强化民主监督。社监会是村经济合作社社员(代表)大会的监督机构,要充分发挥其监督理财作用。鉴于村民主理财小组在社员中已有一定的影响力,暂可与社监会实行二块牌子、一套人马,并逐步将民主理财职能纳入社监会职能。没有建立社监会(村民主理财小组,下同)的地方,要抓紧依法建立,并按月或按季开展民主理财活动,做到在每月或每季结账前对每一笔财务收支票据进行逐张审核,无异疑后加盖民主理财专用章。要按照村经济合作社“公务零招待”制度严加监管。
2.强化会计监督。村经济合作社推行会计委托代理制度,由乡镇(街道)会计代理中心代理,有条件的地方可推行会计、出纳双代理。村经济合作社会计业务较多的,经县级农业部门(农办)同意暂可不实行委托代理。乡镇(街道)会计代理中心必须建立健全会计代理制度和操作流程;及时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定期分村作出会计分析或财务建议,报送乡镇(街道)领导和代理的村经济合作社;定期为代理的村经济合作社制作符合公开要求的财务公开表,及时检查督促财务公开情况。代理会计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按照《
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浙江省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意见》等有关规定和《浙江省农村经营管理系统财务处理软件》,规范会计核算;严格审核凭证的规范性、开支的合理性、审批的程序性,未经社监会审核签章的票据不得入账。提倡代理会计列席与村经济合作社财务管理较为密切的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