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北京市委关于发挥文化中心作用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之都的意见


  (四)实施文化创新工程,激发体制机制活力

  创新文化管理体制。按照管人管事管资产管导向相结合的要求,组建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统筹规划和实施文化改革发展相关工作,负责文化投资、资本运作、国有文化企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及文化创意产业园区、重大文化项目、重点文化工程的规划立项和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管理、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企事业单位依法运营的文化管理体制和富有活力的文化产品生产经营机制。建立首都文化资源创新中心平台。成立全市重大文化项目推进办公室,健全区县文化建设协调机制,搭建工作平台,促进信息共享、人才交流。加快文化立法,制定和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文化产业振兴、文化市场管理等方面的地方法规,加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力度,坚持“扫黄打非”,营造安全的文化市场秩序和良好的文化发展氛围。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严格执行《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等,加强知识产权依法登记、保护和利用,完善版权、专利、商标、设计的管理,提升知识产权服务水平。设立北京版权保护基金,完善数字版权保护平台等,大力推进“正版工程”、“远航工程”、“护航工程”、“科技维权工程”。鼓励引导各类知识产权中介机构加强文化领域的服务,鼓励规范知识产权评估机构发展,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信用保证机制。开展知识产权培训教育,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与促进的国际交流。

  健全文化投融资服务体系。建立北京文化发展专项资金,在整合资源的基础上,每年统筹资金100亿元,用于支持首都文化发展。启动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设立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投资基金、担保基金等,支持内容生产、科技研发、平台建设和渠道拓展。推进文化金融创新,促进文化和资本市场全面对接,构建满足不同类型、不同成长阶段文化企业需求的金融服务体系。采取项目资助、贷款贴息、股权投资、奖励等多种方式支持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和中小企业发展。实施项目式投资,形成政府资金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文化资源优化配置的投融资格局。

  深化文化事业单位改革。紧紧抓住转企改制中心环节,积极稳妥推进一般性国有文艺院团和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转企改制。鼓励名家领办文艺院团。推进文化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对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探索通过转换内部机制增强活力、改善服务的途径,不断深化劳动人事、收入分配、劳动保障制度改革。推动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进一步完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探索建立支持文化艺术发展的赞助机制,拓展文化艺术的投入渠道。

  健全文化市场体系。加快文化产品和要素市场建设,重点发展图书报刊、演出娱乐、影视剧、动漫游戏等产品市场,进一步完善北京国际电影季、中国北京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博览会、春秋两季首都电视节目推介会等交易平台。充分发挥北京国际版权交易中心、中国设计交易市场、北京国际设计周等平台功能,使北京成为版权之都、设计之都。推动设立北京文化创意产业交易平台、北京文化产权交易所、中国艺术品交易中心。建立健全文化资产评估体系和交易体系。建立艺术品评估机构,健全艺术品产业链。加强行业组织建设,健全中介机构。对文化创意产业驰名商标、著名商标予以行业保护。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