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加强绿色家园建设。以“家园建设行动计划”为载体,以单位庭院、住宅小区为点缀,采取“见缝插绿、宜树则树、宜草则草、宜花则花”办法,对城镇区各单位、庭院、居民小区实施补绿、增绿、换绿工程,大力推进绿色庭院建设。因地制宜实施“立体绿化”,对建筑物天面、阳台、立面、花台、栏杆进行全面绿化,采用垂吊、攀援等方式,种植攀爬植物,形成层次分明的绿化特色。每年组织开展最佳花园式单位评选活动,不断提高庭院绿化档次和水平。
(三)提升生态休闲功能。
一是发展森林生态旅游。以山水资源为依托,发展森林生态观光与乡村休闲相结合的森林旅游业,大力实施重点生态区的景观改造工程,充分发挥环江木论喀斯特森林保护区,金城江民族公园、九龙公园、江滨公园、鲤鱼山公园,宜州下枧河流域风景区、白龙洞公园,广西龙滩大峡谷国家森林公园,罗城怀群剑江风景区、成龙湖景区,南丹白裤瑶风景区、温泉公园,巴马世界长寿城,东兰铜鼓文化革命历史遗迹,凤山天坑群、天生桥群、地下河连体天窗喀斯特奇观,都安、大化喀斯特地貌、溶洞、地下河群、红水河等区域森林资源的作用,改善森林景观,增强生态功能。二是建设生态村庄。结合新农村建设,积极发展建设一批生态休闲专业村。
(四)大力弘扬生态文化。
建立森林生态科普教育和培训基地,完善相关设施,普及生态科技。进一步健全义务植树活动组织机构,鼓励全民参加义务植树活动,广泛开展城镇区绿地和树木认建、认养、认管等多种形式的绿化活动,大力建设(扩大)公仆树、公德树、幸福树、三八林、青年林、友谊林等多类纪念林(树)基地。加强森林资源保护,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健全古树名木登记建档制度,加强对古树名木的管护。加强以生态文明为主导的森林城镇创建和各类林业法规宣传工作,不断提高广大城镇居民的植绿、兴绿、爱绿生态文明意识,积极参与城镇区绿化建设。
四、实施步骤
我市城镇区环境绿化建设分为组织发动、组织实施、检查、验收4个阶段。
(一)组织发动。
2010年为组织发动阶段,工作内容:一是成立市城镇区环境绿化建设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二是召开市城镇区环境绿化建设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和专题会议,与各县(市、区)和各有关责任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全面启动创建工作;三是利用多种形式宣传造势。在电视台、电台和报纸开辟专题专栏和专版,对城镇区环境绿化建设工作进行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