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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河池市防震减灾工作要点的通知

  五、继续抓好防震减灾宣传教育

  各级政府要按照《防震减灾法》要求,组织有关部门开展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公民的防震减灾意识,提高公民在地震灾害中自救、互救的能力。各县(市、区)和有关部门要强化各级领导干部依法领导防震减灾工作意识,提高领导干部应对突发地震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将防震减灾及应急管理知识教育纳入行政培训机构教学计划,组织对各级干部的地震应急知识培训。要充分利用“5.12防灾减灾日”、“科技活动周”“《防震减灾法》颁布实施日”等特殊时段开展大型宣传活动;要抓好学校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和地震应急自救演练,提高师生地震应急避险、快速疏散和自救互救能力。要进一步丰富防震减灾宣传材料,按照群众喜闻乐见、图文并茂、深入浅出、易懂易掌握的原则,组织编制出版针对不同群体的防震减灾科普读物、挂图、影视作品,持续地加强防震减灾宣传工作,提高人民群众防震减灾意识。

  六、进一步加强地震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由于地质结构复杂,岩溶面积大分布广,“小震级,高烈度”是我市地震灾害显著特点之一,必须保持高度警惕,按照“宁可备而无震,不可震而无备”的原则,切实做好地震应急准备工作。要进一步健全地震应急预案体系。各级政府和防震减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人员密集场所、重要企事业单位等必须制定地震应急预案,切实加强地震应急预案的管理,建立地震应急预案制订、修订和检查制度,不断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地震应急预案体系。要组织开地震应急预案演练,加强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的综合性地震应急演练,提高地震应急和处置的实战能力。要大力推进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各县(市、区)要依据平时与震时、休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利用城市公共绿地、公园、广场、学校运动场的新建、重建或改建,开展地震应急疏散通道、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确保妥善安置和管理灾区群众。各县(市、区)要加强地震应急专用物资储备,要在本级财政预算中要安排适当地震应急救援专项资金,保证地震应急工作必须的经费,民政部门要逐步开展地震救援专用物资的储备。

  七、适时推进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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