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工商局关于进一步推进“一会两站”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印府办发〔2011〕10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自治县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自治县工商局《关于进一步推进“一会两站”建设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县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八月十日
关于进一步推进“一会两站”建设实施方案
(自治县工商局)
为有效解决我县农村消费者投诉难、申诉难、维权难问题,着力改善农村市场消费环境,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进一步服务城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国家工商总局《
关于加强“一会两站”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和省、地《关于进一步加强“一会两站”建设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七大及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中央、省有关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以服务“三农”为宗旨,有效整合各类资源,切实维护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农民致富,促进农村发展,推动和谐农村建设。
二、工作目标
以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为重点,把“一会两站”建设成集行政监管、村民自治、社会参与为一体,确保2011年底前在全县各乡镇、社区建立起较为完善的食品群众监督网络和消费维权网,更好地服务农村改革发展大局,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
三、工作内容
(一)以“六个规范”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各站点规范化建设。
1、规范机构名称。“一会”的规范称呼为“XX乡(镇)消费者协会分会”,“两站”的规范称呼分别为“XX行政村(社区)消费者投诉站”、“XX行政村(社区)12315联络站”。
2、规范组织设置。原则上各消费者协会分会至少有3人,其中会长1人,秘书长1人,业务指导员1人。“12315联络站”和“消费者投诉站”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工作人员不少于3人,其中站长1人,维权联络员1人,业务指导员1人,并可聘请义务监督员若干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