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第二批省级现代农业综合区创建点名单的通知
(浙农园办〔2010〕6号)
各市、县(市、区)园区办: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工作的意见》(浙政办发〔2010〕6号)精神,经县(市、区)人民政府申报、设区市政府审核、省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协调小组办公室综合评定,并报省政府同意,现将第二批50个省级现代农业综合区创建点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
各地要根据设施装备优良、技术模式先进、产品优质安全、经营机制创新、管理服务到位、示范效应明显的定位,加强对省级现代农业综合区创建的组织领导,按照规划加快组织实施。要加大资金投入和指导服务,防止出现非粮化倾向,努力为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提供示范样板。
附件:第二批省级现代农业综合区创建点名单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二日
附件:
第二批省级现代农业综合区创建点名单
1
余杭区
余杭区径山省级现代农业综合区
2
富阳市
富阳市新登省级现代农业综合区
3
临安市
临安市天目溪流域省级现代农业综合区
4
建德市
建德市航头省级现代农业综合区
5
桐庐县
桐庐县中部省级现代农业综合区
6
奉化市
奉化市雪窦山省级现代农业综合区
7
象山县
象山县大塘港省级现代农业综合区
8
宁海县
宁海县东部省级现代农业综合区
9
鄞州区
鄞州区姜山省级现代农业综合区
10
瓯海区
瓯海区丽岙省级现代农业综合区
11
龙湾区
龙湾区省级现代农业综合区
12
永嘉县
永嘉县沿江省级现代农业综合区
13
苍南县
苍南县马站省级现代农业综合区
14
文成县
文成县高山台地省级现代农业综合区
15
湖州市
湖州市南太湖省级现代农业综合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