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财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监督执行金库管理制度和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负责市本级财政资金调度;组织预算执行及分析预算执行情况;管理财政总会计核算、财政总决算和部门决算;管理市本级财政和预算单位的银行账户;负责国债的兑付管理,以及地方政府债券的发行、兑付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承担国库现金管理的有关工作。
  (五)行政政法科。
  承担行政、政法等方面的部门预决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拟订行政单位通用的财务管理制度;承担政法经费保障体制改革的具体工作。
  (六)教科文科。
  承担教育、科技、文化等方面的部门预决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拟订事业单位通用的财务管理制度;承担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具体工作;承担市本级国有文化企业资产与财务管理的有关工作。
  (七)经济建设科。
  承担发展改革、国土、交通、建设、环保等方面的部门预决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承担政府性投资项目基本建设的财务管理和监督工作;承担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工作。
  (八)社会保障科。
  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等方面的部门预决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管理社会保障和就业等资金;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管理办法和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九)农业科。
  承担农业、林业、水利、扶贫、水库移民等方面的部门预决算及财务和资产管理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拟订财政支农资金(基金)管理办法和财务管理制度。
  (十)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拟订农业综合开发规范性文件及项目、资金、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农业综合开发规划,组织实施年度项目计划;管理和筹集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检查项目计划实施情况和组织项目竣工验收;编制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的年度决算。
  (十一)农村财政财务管理科。
  拟订农村综合改革规划、方案和重大政策措施,指导和推动改革工作;指导农村财政财务管理工作;参与财政涉农资金的监督检查;协助有关涉农财政政策的落实;承办市农村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工作。
  (十二)企业科。
  承担经委、国资委、商贸、工业园区等方面的部门预决算有关工作;负责国有资产收益收缴和分配管理工作;研究提出支持工业和信息产业、交通运输、商务、粮食和贸易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财政政策建议;监督企业执行企业财务通则和会计准则;参与拟订相关企业财务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审核企业财务决算。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