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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实施方案的通知

  2、一窗受理。建设项目并联审批服务窗口统一受理相关申请,向申请人发放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办事指南、申请表,统一收集申请人的申请资料,并进行材料的初审和系统录入,打印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受理通知单等资料。

  3、并联审批、相互督办。

  建设项目并联审批涉及部门按照服务前移的要求,以电子监察系统作为支撑,联合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满足要求的当即并行审批,出具审批结果,不满足要求,部门单独联系办事群众进行整改,不影响其他部门审批进度。对于有串联型关系的审批,采用相互督办机制,下游审批部门根据本部门审批时限情况,有催办上游部门审批进度的权利和义务,建立部门之间的联动机制,调动积极性,提高整体办件效率。

  4、限时办结。建设项目并联审批事项的办理时限是3个分段办理时限的累加,各相关审批部门应从收到第一个办件消息之日起,在规定的工作日内完成审批或报批工作(申请人申请条件整改时间除外)。

  5、效能监控。完善监察室职责,加强对建设项目并联审批的过程监督。拓宽群众评议渠道,利用窗口现场服务质量评价、群众监督评价、网上评价系统等平台统计分析服务效果,提高服务满意度。推进行署政务服务中心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提升建设项目并联审批效能。

  (二)审批流程

  结合我区建设领域行政审批实际情况,采用三段式审批流程制度,通过流程再造和信息化手段实现建设项目的整体并联审批。方案实施目标,建设项目审批整体在法定时限382个工作日基础上缩短为51个工作日,具体流程详见附件。

  第一阶段:立项选址(22个工作日办结)。

  审批事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备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业务咨询登记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规划选址意见书、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审批部门:地区发改局、地区国土局、地区环保局、地区规划局、地区水利局、地区卫生局。

  项目主体单位向并联窗口递交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建设项目用地初审意见、职业病危害申报、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资金来源证明。

  具体审批流程:

  1、地区国土局、环保局、 规划局协调各县(市、区)国土局、环保局、规划局在7个工作日内同步办理“建设项目用地初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技术评估”、“建设项目选址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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