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 韬(地区卫生局副局长)
周兵志(地区公安局副局长)
陈文忠(地区畜牧水产局副局长)
段锡钧(地区财政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
薛占润(地区广播电影电视局副局长)
黄道先(地区城市管理局纪检组长)
潘祖才(地区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雷明礼(地区发展改革委总经济师)
杨孝忠(地区旅游局副局长)
张槐勤(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调研员)
三、职责分工
(一)地区食品药品监管局
负责地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查处联合工作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协调集中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及时收集和报送有关信息。
负责以小餐饮、火锅店、旅游景区餐饮店、学校食堂、工地食堂为重点,开展对餐饮服务单位采购和使用食用油脂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查进货查验记录及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检查餐饮服务单位与餐厨废弃物收集者签订供销协议、查证收集者身份及使用、处理情况,建立台帐,检查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和定期向监管部门报告等情况;查处餐饮单位使用“地沟油”和不明来源油脂烹饪食物的行为。
(二)地区城市管理局
负责开展废弃食用油脂及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单位的监督检查,对从事收集、运输、处置废弃食用油脂和餐厨垃圾的单位实行服务许可管理,规范收运、处置行为,加强废弃食用油脂和餐厨垃圾产生单位以及收运队伍的管理,查处违法行为。
(三)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负责加强对油脂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查明油源购进渠道,依法查处无证生产加工食用油及在生产中掺杂参假的行为;负责查处食品生产加工环节中使用“地沟油”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
(四)地区工商局
负责废弃油脂回收、处置单位的登记注册,开展对食用油市场的监督检查,以集贸市场、批发单位、食杂店等单位为重点,加强监管,督促经营者建立食用油购销台帐,杜绝“地沟油”流入餐桌;对擅自从事废弃食用油脂和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经营活动的行为,依照《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规定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