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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十小行业质量安全长效监管工作的意见

  (四)建立健全安全预警机制。开展行业安全风险评估,卫生、工商、质量技监、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及时分析行业发展状况和经营单位标准符合性情况。涉及食品、药品安全的行业,应定期分析安全形势。建立日常巡查制度,各牵头部门要认真记录巡查情况。存在安全隐患的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经营单位要加大监管力度,增加巡查频次,做到防患于未然。
  (五)建立健全常态管理机制。“十小”整规工作要与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紧密结合,既要创新监管载体,围绕民生抓规范;又要纳入“平安金华”、新农村建设等载体,实施常态管理。要围绕解决“十小”行业可能出现的阶段性、突发性问题,将“十小”整规纳入职能部门的日常工作。不断调整和完善“十小”行业动态数据库,“十小”经营单位信息档案要实行动态管理。
  (六)建立健全培训指导机制。通过分级、分批、分类培训,实现“十小”行业从业人员培训全覆盖,增强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意识和质量安全意识,切实提高“十小”行业业主和从业人员素质。
  (七)建立健全典型示范机制。积极参加省级“百镇百街”示范创先活动,形成一批可看、可学、可推广的先进典型。对先进典型实行定期检查评审、动态管理。各牵头部门要加强对创建工作的指导,引导各行业协会积极参与示范创先活动,培育一批经营规范、特色鲜明、管理有序的示范站、点、店、户。
  (八)建立健全考核奖惩机制。按照层级化责任体系,落实监管责任,将“十小”行业监管工作纳入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有关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保证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十小”行业质量安全突出问题未及时解决,或发生恶性质量安全事件的,要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责任。
  (九)建立健全信用体系机制。充分利用银行、税务等监管部门的诚信系统,推进“十小”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制定完善信用评价标准,实施信用分类监管。完善信用等级的动态管理和结果运用机制,实行诚信公示制度,提高经营单位的诚信经营意识。
  (十)建立健全行业自律机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十小”整规中的作用,实行行业自律。未建立协会的“十小”行业要积极创造条件,组建行业协会。强化社会监督,建立全社会共同参与“十小”行业监管的工作格局。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巩固和延续“十小”整规成果,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各县(市、区),市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十小”行业长效监管机制建设,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务求工作实效。
  (二)完善政策,加大扶持。各县(市、区),市有关部门对“十小”行业要加强引导,尽快研究和制订行业发展措施,加快改变行业“散、小、低”等状况,推动“十小”行业优化结构、提升层次,适应经济转型与消费升级的新形势和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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