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各区人民政府软件正版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
《各区人民政府软件正版化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1.各区人民政府部门使用非正版软件情况统计表(略)
2.各区人民政府部门正版软件需求计划表(略)
二○一一年三月八日
各区人民政府软件正版化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地方人民政府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04〕41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启动地州市政府(行署)及其部门软件正版化工作的通知》(新政办发〔2005〕151号)精神和自治区新闻出版局有关要求,为加快推进我市软件正版化工作,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四个区人民政府率先实施软件正版化工作。具体工作为:
一、动员和摸底检查核实阶段
1.2011年3月初由市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各区软件正版化工作部署会,成立各区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对2011年各区软件正版化工作进行部署安排。
2.2011年3月7日-3月31日,各区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各部门、各单位使用软件情况进行摸底自查,摸底结果于3月20日前报市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区政府各委、办、局要按照要求进行摸底自查,主要内容是:本部门现有计算机的种类、数量;正版软件、盗版软件的种类、数量,各自业务系统和办公系统的软件是否具有合法的书面授权文件。提出正版软件的需求计划,所提计划应保证原有办公系统的正常运行,优先考虑选用国产软件。同时,按照规定填写本单位使用正版软件情况调查表和使用正版软件需求计划调查表,于4月5日前报市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文化局新闻出版科) 电话:6223114)。
3.2011年4月5日-4月20日,市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区政府部门使用软件情况进行检查和核实。
二、集中采购和更换正版软件阶段
各区根据正版软件需求计划,按照国办函〔2004〕41号文件要求的有关程序进行组织采购,需要集中更换正版软件的种类为:办公软件、防病毒软件、操作系统软件。在6月初完成更换正版软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