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组长:崔枫林 常务副市长
成 员:李 勇 市政府副秘书长
孙铁鹏 市发改委主任
刘忠义 市经委主任
刘尚书 市教育局局长
李建国 市科技局局长
鲁秀红 市民委主任
姜海山 市民政局局长
杨翠杰 市财政局局长
王兴勃 市人事局局长
郝建军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张凤民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刘旭东 市建委主任
邓爱平 市规划局局长
张海平 市交通局局长
谷玉斌 市农委主任
王维仲 市水利局局长
张振勤 市林业局局长
朱宝平 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
蒋瑞武 市动监局局长
李树存 市外经局局长
张余德 市商业局局长
韩庆春 市文化局局长
黄永强 市卫生局局长
王志兴 市环保局局长
崔焕民 市体育局局长
刘忠信 市统计局局长
刘 明 市广电局局长
马 升 市旅游局局长
赵荣卿 市港口局局长
付景伟 市电业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负责全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有关具体事项。办公室主任由孙铁鹏兼任。
六、工作要求
1、加强对规划编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全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由市发改委牵头组织,负责制定规划工作方案,研究分析重大问题,论证筛选重大项目,平衡衔接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规划编制工作的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紧密结合实际,抓紧研究制定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深入开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认真组织开展规划编制各项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各阶段任务。要选配知识结构好、业务能力强的骨干,组建得力的规划编制队伍。要根据规划编制工作任务,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必要的经费,保障规划编制工作顺利进行。
2、加强规划编制的衔接和协调。“十二五”规划是开展各项工作和审批项目的重要依据。要规范编制程序,提高规划编制工作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切实发挥总体规划的统领作用,加强与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的衔接协调,保证规划目标、项目布局、投资安排和政策措施的有机对接。要提高规划编制过程的透明度,提高社会参与度,通过开展建言献策等活动,为社会公众参与规划编制开辟畅通的渠道,主动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要建立健全规划专家咨询论证制度,保证规划的科学性。
3、提高规划编制的质量和水平。编制“十二五”规划要加强战略思维,扩大视野,更新规划编制理念。要坚持与时俱进,在继承以往成功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改进规划编制方法,增强规划的战略性、宏观性、政策性和前瞻性。必要时可请相关院校、科研机构参与。要着眼葫芦岛老工业基地振兴大局,增强规划全局意识,更加体现时代特征,反映葫芦岛特点,真正做到“高、新、深、实”,使“十二五”规划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努力掌握第一手资料,在认真评估“十一五”规划实施情况的同时,找准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找准规划中最需要解决的问题,使规划更能反映群众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