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署动员阶段(2011年3月10日前)。制定本级政府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具体实施方案,部署开展工作。(责任单位: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县〔市、区〕政府)
(二)调查摸底阶段(2011年3月11日-3月25日)。对本级政府机关计算机软件安装使用情况进行摸底,并汇总各县(市、区)计算机软件安装使用情况,做好上报工作。(责任单位: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电子政务中心,各县〔市、区〕政府)
(三)经费落实阶段(2011年3月26日-4月10日)。拟定本级政府软件采购方案,落实软件采购经费。(责任单位: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电子政务中心、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四)软件采购阶段(2011年4月11日-5月10日)。组织软件公司产品介绍活动,进行软件采购招投标等工作,组织人员进行软件采购工作。(责任单位: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财政局、市电子政务中心,各县〔市、区〕政府)
(五)人员培训阶段(2011年5月11日-5月31日)。组织政府部门信息主管人员开展版权相关知识、软件安装、使用及维护等培训。(责任单位: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电子政务中心,各县〔市、区〕政府)
(六)软件安装阶段(2011年6月1日-7月20日)。组织指导本级政府部门安装更换非正版软件;建立长期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巡查机制,确保已安装的正版软件发挥应有的作用。督促各部门建立软件资产管理档案,将已安装软件列入各部门资产管理。(责任单位: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电子政务中心、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七)检查验收阶段(2011年7月21日-9月10日)。按照上级要求,完成本级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的验收。其中2011年8月20日前完成市级政府机关使用正版化工作的验收;2011年9月10日前各县(市、区)完成本级政府机关使用正版化工作自查自纠工作。并做好迎接省、市对软件正版化工作的验收准备。(责任单位: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电子政务中心、市财政局、市信息办等,各县〔市、区〕政府)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2010年11月5日温家宝总理在全国知识产权保护与执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明确目标任务,制订检查整改方案,扎实推进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