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水利工程普查工作的通知
(印府办发〔2009〕17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自治县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准确掌握全县水利工程基本情况,合理分配和利用水资源,着力提高水利工程服务农业生产和经济建设能力,自治县人民政府决定开展全县水利工程普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普查的意义
随着水利扶贫工作的深入展开,我县实施的水利项目较多,项目实施部门也较多,工程质量和建设标准不一,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体制和机制不够健全,重建轻管矛盾突出,部分水利工程的效益没有充分发挥。开展全县水利工程普查是关系水利改革和发展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是如实反映水利建设现状,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水利管理工作的需要,也是科学制定水利发展规划的需要。通过普查,建立水利工程档案,总结分析当前水利改革和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管理,科学编制各类水利综合和专项规划,研究制定全县水利发展战略提供可靠的依据。
二、普查内容
(一)普查对象
全县各乡镇所有水利工程,即各类灌溉渠道、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库、提灌站、“三小”(小山塘、小水窖、小水池)工程等。
(二)普查内容
1、数量调查:以村为单位调查统计单体水利工程的基本情况、数量以及分布等。“三小”工程权属要以村为单位单独编号,编号方式为522226+乡名(每个字的第一个拼音字母)+村名(每个字的第一个拼音字母)+工程名称(每个字的第一个拼音字母)+序号(用阿拉伯数字进行编号)(如:沙子坡镇红木村小水池吴XX,编号为522226-SZPZ-HMC-XSC- WXX01)。其它工程也要照此进行编号,一个工程一张表格。
2、质量调查:每一个水利工程的建设质量及运行中的质量情况。重点调查渠系工程有无垮塌和损毁,“三小”工程有无漏水,集雨面积是否充足等。要对存在问题和困难进行详细说明。
3、管理调查:每一个水利工程的权属及管理模式,包括管理机构、人员、职能职责、利益分配等情况。
4、效益调查及评价:每一个水利工程的效益情况,工程受益村组、受益农户数、灌溉面积等。
(三)普查方式
一是查,即查阅工程建设相关资料,查工程的管理办法,掌握工程基本情况。二是看,深入工程实地,进行现场查看,了解工程运行现状,发现存在的问题。三是访,即走访工程受益村组干部和农户,掌握工程效益发挥情况。四是抽查,县水利局、县烟草局等相关部门将进行抽查和复核,抽查复核比例为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