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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交通工作安排意见

  (四)全力配合做好梵净山环线公路、杭瑞高速公路建设征地、拆迁、矛盾纠纷协调、施工通道建设与保畅等服务工作。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理由借机囤积公路建设规划控制区内土地,严禁转让、买卖公路建设规划控制区内土地,严禁在公路建设控制区内乱搭乱建、抢修抢建、抢栽抢插任何附属物,一经发现,将依法从严从速查处借机套取国家公路建设补偿资金的违法行为。
  (五)加强项目实施计划程序管理,注重施工质量和安全。严格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和国家项目建设程序,注重工程质量、确保施工安全。重点交通建设项目,必须公开招标;农村公路建设,严格按照《铜仁地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执行。交通部门要加强对交通建设的检查督促、质量监督和技术指导。各乡镇、有关部门要加强配合,为交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肢解工程,擅自改变计划,改变资金用途。严禁以任何手段违规插手工程招标,严格落实工程开工审批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质量终身责任制、竣工验收决算制,确保公路建设规范有序、保质保量完成。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增强质量安全意识,强化教育指导和培训,确保质量和施工安全。
  (六)加强交通廉政建设。建立健全“政府监督、社会监理、企业自检”三级质量保证体系,健全完善农村公路建设施工队伍准入审核、信用评价考核等制度。县财政、审计、监察、反贪等监督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全力打造我县交通“阳光工程”。交通部门要全面落实项目实施“三合同制”,严格实行“项目公示制、资金专户制、计量审核制、拨付分配制和管理监督制”,加大工程廉政质量巡查力度,保证工程建设始终处于监督之下,确保项目资金安全和工程质量。
  (七)坚持建养并重,改善县乡公路环境。逐步增加农村公路养护公益性岗位,建立完善农村公路养护长效机制。对全县383名农村公路养护人员,实行“定人、定时、定路段、定任务、定指标、定考核、定奖惩、包完成”的“七定一包”养护管理责任制,形成“有路必养、专人管养”的工作格局,提高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水平,保障农村公路的完好、安全与畅通。加强路政管理,大力开展农村公路专项治理活动,切实维护路产路权。
  (八)加大监督力度,不断提高公路运输保障能力。强化运输市场监管手段,逐步建立起统一规范、竞争有序、活而不乱的交通运输市场体系。加强农村客运市场建设与管理,健全完善乡村客运班线开通会审制度,认真解决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便捷出问题。继续抓好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整顿,切实加强汽车站(场)的源头管理,提高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九)加大交通安全监管力度,完善交通安全应急管理机制。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安全生产基础性工作,努力打造平安交通。海事部门要重点加强对车家河、印江河等渡口的监管,确保水上交通安全。运管部门要进一步落实“三关一监督”(道路运输市场准入关、驾驶员从业资格关、营运车辆等级评定关,对运输站场的安全监督)责任制,加强道路客货运输和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监管好道路运输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严格“五证一牌一单”(驾驶证、行车证、道路运输证、保险证、从业资格证、线路牌、安全例检单)的发车制度,认真落实GPS的监控职能,监管好驾驶员培训和车辆维修企业,严把技术质量关,确保道路运输安全。公路管理部门要实施好公路“安保工程”和危桥改造工程,治理好公路事故多发和危险路段,积极争取公路维修项目,加强部分特殊路段的技术改造,加强路政巡查,确保公路安全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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