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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县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方案的通知

  由各职能部门负责,加强机关、企事业单位、车站、广场和各类服务场所秩序的整治,做到卫生整洁、服务设施齐全,工作人员着装整洁、挂牌上岗、文明礼貌、优质服务,树立文明、负责、热情、向上的巴里坤人形象。
  (五)整治“门前秩序”
  由城管部门负责,工商部门协调配合,对各临街单位“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特别是对门前自行车摆放、“城市牛皮癣”、不合格牌匾广告、占道修车、洗车、加工等影响市容和占道经营现象加大巡查和治理力度。
  (六)整治治安秩序
  由公安机关负责,对城乡治安严防严控。抓好保安人员教育工作,抓好景区防火、防盗及治安秩序,确保各项活动开展期间社会稳定。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是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的有效途径,是防治传染性疾病的重要措施。各乡镇场区、各相关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自治县的统一安排和部署,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领导,积极配合,扎实有效的开展整治活动。
  (二)领导重视、精心组织。本次活动时间紧、任务重。各乡镇场区及各部门(单位)要将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与“创先争优”和“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活动密切结合,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认真安排部署,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活动圆满完成。各乡镇场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组织动员干部职工按照任务分工,积极参与到整治活动中。
  (三)深入宣传,广泛发动。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宣传媒介,教育群众、发动群众,务必使本次活动的主题、目的、任务家喻户晓。要加大宣传优秀典型,曝光反面事例的力度,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氛围,调动广大群众主动参与整治活动的积极性,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四)加强督查,跟踪问责。本次整治活动覆盖面广,涉及内容多,各乡镇场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顾全大局,协调配合,共同开展好整治活动,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擅自取消整治任务或降低活动标准。县爱卫办、农办、督查室将组成督查组,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督导检查,对整治工作好的部门(单位)给予表彰,对任务不清,责任不明,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的部门(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本次整治活动的开展情况将作为机关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进行考核评定。各乡镇场区,各部门(单位)要将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报县爱卫办,联系电话:6825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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