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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对全市工业行业落后产能进行调查摸底的通知

济南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对全市工业行业落后产能进行调查摸底的通知


各县(市)区经信局:

  为全面摸清我市工业行业现存落后产能情况,制订好“十二五”期间淘汰落后产能计划,根据省经信委《关于对全省工业行业落后产能进行调查摸底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我市工业行业落后产能调查摸底工作通知如下:

  一、调查依据

  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和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公布的淘汰类项目为主要工作依据。

  二、统计内容

  调查内容主要包括:行业及子类,企业名称,职工人数,设备(生产线)年产能,规格型号,投产日期,2010年产量,应淘汰生产能力,设备(生产线备案文号)和有效期等。

  三、填报要求

  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落后产能调查统计工作。要按照属地统计原则认真填写《济南市工业行业落后产能调查表》(见附表),并将调查摸底情况形成书面材料,经单位领导审查确认后,于8月22日前将纸质和电子文稿报送至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政策法规处。

  联系人:辜 彦

  电话及传真:66605732

  邮 箱:jnjxwgy@163.com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日

  附件:
  济南市工业行业落后产能调查表

         县(市)区(公章):

行业及子类

企业名称

职工

人数

设备(生产线)年产能

规格

型号

投产

日期

2010年

产量

淘汰

台数

应淘汰

生产

能力

设备(生产线)

备案文号

生产许

可证号

有效期

计划淘

汰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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