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十一”安全工作部署有力。各县(区)政府高度重视中阿经贸论坛、“十一”期间安全工作,及时召开会议对维稳工作和安全生产工作从应急值守、信息报送、突发事件处置等方面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措施具体,责任明确。
二、应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对应急管理工作的认识需要进一步深化。还没有将应急管理工作摆到与经济建设同等重要的位置,在安排部署、人员经费保障、督促检查等方面还需要加强。彭阳县个别部门、乡镇对应急管理工作存在麻痹思想和畏难情绪,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强。
(二)应急管理机构不够健全。隆德县虽然正式成立了应急办,但只配备了专职主任,工作人员尚未落实到位,同时,应急办与政府总值班室分设,工作衔接配合机制还需要完善。其他四个县(区)还没有正式成立应急办,原州区、西吉县应急办主任由政府办公室主任兼任,泾源县、彭阳县应急办主任由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任,应急办工作由政府办公室秘书承担,造成应急办工作不能全面有效开展。
(三)预案的针对性、操作性不够强。多数预案过于笼统、原则,没有将责任明确到具体岗位和人员,在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调度使用等细节问题上考虑不周,在实战过程中缺乏可执行性。部分预案编制时间过久,没有及时修订完善,已不能适应新形势下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需要。
(四)应急演练、救援力量需要进一步加强。应急演练不能按照国务院应急办《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指南》开展,程序不完整,针对性、实效性不强。应急演练数量偏少,主要是根据区、市统一部署要求开展,县、乡、村、部门、单位和企业针对实际工作组织开展的演练有限。县(区)专业救援队伍装备不足,乡镇、街道综合性救援队伍建设严重滞后,普遍由乡镇、街道干部和村干部组成,未能充分发动群众,引导群众参加。志愿者救援队伍为数不多,基本只有人员名册,未进行过应急救援专门培训或参与过应急演练。
(五)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比较薄弱。乡镇和基层企事业单位还没有把应急管理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应急能力与有效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要求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部分单位突发性事件预防和应对工作存在麻痹侥幸心理和畏难松懈思想,相关制度不健全,安全预防措施不到位。
(六)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仍需加强。在重特大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方面有迟报、漏报现象;对一些苗头性、敏感性问题不能及时上报;对县级政府突发事件信息报送责任主体地位认识不清,不能很好地执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突发事件信息直报制度的通知》(宁政办发〔2009〕17号)。原州区、西吉县、彭阳县、隆德县在向市政府应急办报送应急管理工作动态信息方面还需要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