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中小企业发展科。
承担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会同有关方面研究拟订促进中小企业、乡镇企业以及非国有制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促进对外交流合作;推动完善融资、信用担保等服务体系建设,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拟订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乡镇企业的发展规划和统计工作。
(五)能源(节能)与循环经济科。
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能源节约、循环经济、清洁生产、节能环保产业规划及促进政策、措施;依法负责清洁生产审核,对审核报告组织评估;依法实施技改节能项目评估和审查;负责实施节能检查与考核;负责资源综合利用认定与监督管理;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指导散装水泥推广工作。研究拟订全市电力、煤炭、石油工业行业的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电力、煤炭、石油天然气工业的行业管理;分析行业运行情况,协调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拟订行业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电力、煤炭行业行政执法与监督;依法实施电力、煤炭相关行政许可;参与电价改革和管理工作。
(六)原材料工业科。
承担钢铁、有色、黄金、稀土、化工、建材等行业管理工作;研究分析国内外原材料市场情况及原材料工业发展趋势并提出建议;拟订行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分析行业运行情况,协调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依法实施农药生产行业准入管理及农药产品的审核和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农业化学物质行政保护有关工作。
(七)机械工业科。
承担全市通用机械、汽车、民用船舶等行业管理工作;研究分析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形势自主创新规划、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分析行业运行情况,协调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八)轻纺工业科。
承担轻工、纺织行业的管理工作;研究分析轻纺工业发展形势和国内外市场情况,提出行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茧丝绸生产计划,组织推广种桑养蚕先进技术,指导实施茧丝绸农工贸一体化;分析行业运行情况,协调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围绕产业优势企业、优势品牌、优势资源,制订全市林产林化行业发展规划;组织林产林化产业项目前期研究及产业化实施;推进行业结构调整,促进产业集群的形成和发展;贯彻落实林产林化工业的产业政策和法规;协助组织行业技改项目的技术进步项目审核上报;协助开展行业科技成果等评审工作;监测、分析全市林产林化产业生产运行动态,协调解决全市林产林化工业原材料的采、运、销等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指导林产林化企业开发新产品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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