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开全区专利行政执法工作会议,总结交流知识产权专项执法工作经验。组织开展知识产权联合执法行动。启动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与举报投诉服务中心建设工作,提高“12330”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与举报投诉公益服务电话的服务质量。启动第二批商业企业专利保护试点工作,并向地州延伸。加强专利行政执法培训工作,组织开展法学基础知识培训和“合议组”组长培训,组织基层专利执法骨干到内地考察学习。
(六)强化知识产权宣传和培训,推动知识产权文化建设
制订《2010年知识产权宣传与信息工作计划》。加强同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的联系,召开新闻媒体恳谈会,促进知识产权宣传工作体系建立。通过专栏、专版和专题节目等形式,加强知识产权新闻宣传。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宣传为重点,组织专题宣讲会,开办专栏解读《纲要》。继续开展新疆“知识产权好新闻”评选活动。以《
专利法》实施25周年为契机,组织“知识产权天山行”大型采访报道活动,宣传一批有重要影响的专利实施转化典型和专利维权案例。做好2010年“知识产权宣传周”和“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的系列活动。发布《2009年自治区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白皮书。
加强知识产权培训教育工作,采取“请进来”和“走出去”的方式,办好国家知识产权局在新疆举办的和本局举办的重点培训班。发挥新疆大学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基地的作用,举办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及企事业知识产权管理培训班。编印《走近知识产权》初级读本,选择重点区域开展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
(七)加强分类指导,推进地州市知识产权协调发展
加强对地州市知识产权工作的调研,深入了解地州市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性和区域性特点,根据地州市经济社会发展现状,指导其制定切实可行的知识产权发展规划,提高知识产权工作在推进地州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对地州同东中部省市建立知识产权区域合作机制工作的指导,不断拓宽合作领域、深化合作内容,并促进知识产权区域合作机制向县市发展。
加强自治区知识产权工作协调指导小组与地州市知识产权协调领导机构的对接与交流,形成工作合力,着力改善基层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建设,完善知识产权工作体系,促进地州市知识产权发展不平衡问题的解决,提高知识产权工作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和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