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自治区2010年技工院校工作要点》的通知
(新人社函[2010]88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地、州、市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技工院校: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技工院校工作,不断扩大培养规模,提高培养质量,促进就业,更好地服务自治区经济建设,现将《自治区2010年技工院校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做好各项工作。
二〇一〇年二月五日
自治区2010年技工院校工作要点
一、主要目标任务
自治区2010年技工院校工作总体要求是:认真落实胡锦涛总书记视察珠海市高级技工学校重要讲话精神,按照“高端引领,内涵发展,规范管理,多元办学”的方针,在开展中级技能人才培养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培养层次,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在开展学制教育的同时,进一步扩大技能培训的范围和规模。深入推动校企合作,实施“一体化”教学改革,突出办学特色,规范管理,全面推进技工院校发展。
全年培养培训20.1万人,其中,普通技工院校学制招生1.6万人,重点以上技工院校高级工以上学制招生5000人,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高级工以上招生数要达到本校招生人数的20%以上。技工院校在校生人数4万人以上,高级工班在校生1.2万人以上,技校毕业生就业率达96%以上。各级各类职业技能培训18万人。各地、各院校要按照目标任务要求,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夯实基础,注重创新,抓好落实,争取今年工作取得更大成绩。
二、突出高技能人才培养,推进技工院校发展。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自治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新党办发[2007]26号),抓好培养、评价、使用、激励环节,推动高技能人才队伍培养,通过高端带动,促进技能人才成长。一是组织开展优秀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活动,推出一批拔尖高技能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培育先进单位。二是制定技工院校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把高技能人才培养落实到各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并作为考核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工作的基本指标。三是大力发展各级各类技工学校。技师学院要按照《技师学院设置标准》(新政办发[2008]47号),高级技工学校要按照《高级技工学校标准》(劳社部发[2007]27号),进一步明确办学方向,强化硬件建设,尽快形成较强培养能力,同时大力支持引导县级技工学校、民办技工学校发展。四是探索自治区八大支柱产业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发挥社会公用性作用的运行办法,发挥向社会提供职业技能操作训练、职业技能鉴定、技能人才培养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