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威宁县减轻企业负担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重点检查阶段(2010年7月至2010年10月30日)

  从7月开始,由县发改局会同县财政局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土局、工商局、交通局、环保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公安局(消防)等单位,进行专项执法检查。价格监督检查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突出重点内容,积极开展专项检查,同时深入企业基层调查了解收费情况。

  随后由县发改、财政、民政、监察等部门共同组成检查组到有关收费单位进行验收检查,并选择部门单位和社团体进行督查和抽查,并将检查抽查情况汇总上报县减轻企业负担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规范总结阶段(2010年12月1日至2010年12月10日)

  对检查出的问题,要及时与收费单位的主管部门沟通,认真听取被查单位的意见,对带有普遍性的、比较典型的乱收费问题,要提出有效的整改措施和建议。治理和规范涉企收费工作结束后,各部门要对治理和规范涉企收费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在12月10日前将总结上报县减轻企业负担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建立长效机制

  严格执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由中央和省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审批、新增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需报经上级政府部门同意规定,定期向社会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县价格、财政、审计部门要严格收费许可证制度,完善收费公示制度、政府部门收费审计制度。要结合我县实际,建立涉企收费登记制度、企业缴费登记卡等制度。各部门要加强内部收费管理和审计监督,完善自我约束机制,要对照涉企收费中存在的问题查遗补缺,健全涉企收费管理制度,建立预防、监督、惩处相结合的长效机制。

  六、治理整顿的基本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制。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是反腐倡廉、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优化投资环境、加快推进毕节试验区的快速发展,振兴威宁经济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国务院已明确将减轻企业负担作为今年纠风工作的三项治理任务之一,温家宝总理先后两次对减轻企业负担工作作出重要批示。6月下旬,省地召开了电视电话会议,专门部署减轻企业负担专项治理工作。县各有关单位及团体要从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省地减轻企业负担专项治理工作的统一部署,加强对减轻企业负担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将企业治乱减负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工作责任制,指定各业务单位专人负责,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国务院和省、地政府减轻企业负担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