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利用现有的“青海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门户网站”或省局拟建设的网络商品交易监管软件系统发布与网络消费相关的法律法规、商品知识、消费知识,提供及时的消费警示,提高网络消费者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防范网络交易风险。
(3)鼓励、引导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和措施,逐步健全网络消费维权机制。
(4)积极探索网络消费维权工作机制,逐步建立互联、互通、互动的网上维权体系,做到投诉有门,力求追偿有主。
三、监管职责区分
为了更好地履行网络商品交易及其服务行为监管职责,省局结合我省网络市场发展现状,进一步明确了系统各级各部门相应的职责分工。
(一)省局职责及责任处室:
1、组织、指挥、调度、协调、督办、评价全省系统网络商品交易及其相关服务监管整体工作;
责任处室:市场处
协办处室:其他各相关处室、12315执法指挥中心、信息中心、消协、个私协
2、负责起草相关规定性文件,研究建立网上巡查机制、网络商品及其服务经营者信用评价和分类监管机制;
责任处室:市场处
协办处室:法规处、企业注册处、企业监督处、个体处
3、指导、督促建立健全全省系统网络市场经营主体经济户口,完善网络市场主体准入机制;
责任处室:市场处
协办处室:企业注册处、企业监督处、个体处
4、积极自查全省范围内的各类网络违法行为案件,联合打击跨省网络违法行为,或指派下级局开展网络违法案件调查和处理工作,做好各地案件查处指导和监督工作;
责任处室:市场处
协办处室:各相关办案处室
5、接待、受理、分流、跟踪、督办、汇总消费者和经营者直接向省局12315行政执法指挥中心或消费者协会的网络消费咨询、申诉、举报,并负责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处理信息;
责任处室:12315执法指挥中心、消协
协办处室:市场处
6、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网络经济监管法律法规、消费知识宣传教育和网络消费警示发布活动;
责任处室:市场处
协办处室:法规处、消协、个私协、信息中心
7、对全省网络商品交易及其服务行为监管工作信息进行采集、汇总、统计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