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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2009年国庆、中秋节期间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三、严格执法,密切配合,坚决整治火灾隐患
  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积极组织有关部门,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三项行动”、公众聚集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迅速开展以建国60周年大庆活动相关的场所、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三合一”场所、仓储物流场所和城市老街区为重点的消防安全大检查,督促单位强化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意识,认真开展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和巡查,及时排查和消除火灾隐患,强力推进消防管理数字化、消防设施完好化、消防标识标准化、消防知识普及化“四化”管理,提升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能力,严防火灾事故发生,为建国60周年大庆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积极联合起来,密切配合,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积极督促、指导单位落实各项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对堵塞安全出口、消防通道等严重消防违法行为,依法从严、从重处理;对久拖不改、严重威胁公共安全、极易造成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火灾隐患,要采取果断措施,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对无证经营的单位,要依法予以取缔。
  四、广泛开展消防宣传,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各单位要结合消防宣传“六进”工作,切实加大国庆、中秋节期间消防安全工作的宣传力度,紧密结合当前防火工作特点,继续深入开展“三提示”主题宣传活动,尤其要加强节日期间安全防火宣传教育,规范安全用火用电行为;同时要适时组织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提高本单位员工的自防自救能力。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通过跟踪报道、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等措施,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各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要主动与消防部门联系,充分利用宣传栏、文化橱窗、广播站等各种宣传阵地,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消防宣传,运用典型火灾案例,编写一批说服力、感染力强的消防宣传资料,发放到群众手中,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防火警惕性。消防部门要加大消防安全培训力度,对单位法定代表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以及特殊工种人员普遍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提高社会单位火灾防控水平。
  五、强化执勤备战,切实做好灭火救援各项准备工作
  消防部门要合理安排警力,充实一线力量,切实做好国庆、中秋节期间灭火救援各项准备工作。要针对国庆节期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需要和当前季节火灾特点规律,立足于“灭大火、打硬仗”,严格落实执勤备战和训练制度,强化对辖区节庆活动场所、人员密集场所以及易燃易爆单位的“六熟悉”,制订完善灭火救援预案,开展针对性实地实战实兵实装演练,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同时,消防部门要加强车辆、装备器材的维护保养,补充必要的灭火药剂和救援物资,确保火灾发生时,用最快的速度救人,用最快的速度扑灭火灾,用最快的速度抢救物资设备,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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