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2009年国庆、中秋节期间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全市各有关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大庆、中秋节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国庆、中秋节期间我市消防安全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为广大人民群众欢度节日创造稳定、和谐、安全的消防安全环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国庆、中秋节期间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举国同庆,期间还将度过中秋佳节,人流、物流量增大,节庆和集会活动增多,城乡居民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急增,火灾致灾因素增加,防范工作难度加大,切实做好国庆、中秋节期间消防安全工作,是当前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因此,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国庆、中秋节期间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贯彻“迎国庆、保安全、促和谐”的总体要求,切实加强国庆、中秋节期间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精心搞好动员部署;要认真分析和研究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国庆、中秋节期间消防安全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因地制宜,周密制订工作方案,健全工作机制,突出工作重点,加强督促检查和跟踪问效,扎实、深入推进各项防火工作措施落实,确保认识到位、部署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坚决预防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二、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深入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活动
各单位要认真履行新《
消防法》、《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赋予的职责,严格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群众积极参与,单位全面负责”消防工作方针,立即在单位内部组织开展一次自查自纠,要把单位值班、巡逻制度是否落实,建筑消防设施运行是否正常,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疏散指示标志、火灾应急照明是否配备齐全有效,单位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制度是否落实,单位是否违反规定设置员工集体宿舍或住宿,灭火应急疏散预案演练情况等作为自查重点,切实做到“六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消防安全重点部位防火措施落实,防火巡查、防火检查落实,建筑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检查维修保养落实,火灾隐患整改落实,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落实)。特别是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或者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单位、个人,要切实组织开展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活动,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同时,各单位要牢固树立“有患必除、确保安全”的思想,进一步抓好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切实做到隐患不除、工作不止。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各单位应当提出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单位要坚决采取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凡不能确保消防安全的,要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