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专员办关于评选2009年度优秀论文、优秀调查报告的通知
各处室:
为促进调研与理论研究成果的交流,推动理论学习与调 查研究的更广泛深入开展,进一步提高我办业务工作水平及 信息工作质量,我办将继续开展2009年度“优秀论文、优秀调查报告”评选活动。现将有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文章要求
(一)重点是学习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部党组确定的财政工作重心,结合业务工作实际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与理论思考形成的调研成果。
(二)主题鲜明、论证充分,提出的建议切实可行。
(三)行文规范,语言精练。论文每篇字数原则上不超过7000字,调查报告每篇字数原则上不超过8000字。
(四)参评文章必须是2009年度撰写的论文和调查报告。
二、评选程序
(一)初评和筛选。各处室要组织处内同志对本处室文章进行认真初评筛选,每处室报送4-6篇。
(二)由聘请的专家组成评选小组,对参评文章进行评审,确定文章的等级。
(三)经以上程序后,评选出一等奖3篇,二等奖4篇,三等奖5篇。
(四)公布评选结果,奖励获奖人员。
(五)部分获奖文章将报送财政部参加“两优”评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