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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驻甘肃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关于印发《甘肃专员办货物采购询价实施方案》和《甘肃专员办职工食堂管理制度》的通知(2009修订)


  2、要求被询价的供应商报出一次性不得更改的报价;

  3、公开披露询价信息,严格执行合法的询价采购程序;

  4、根据采购需求确定三家供应商,综合比较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等因素,提出拟成交供应商;

  5、属于政府采购目录表中的货物供应商须是甘肃省政府采购中或中央政府采购中心登记注册的合格中国供应商,并有合格规范的政府采购合同。

  6、保存好询价采购档案。

  (二)采购监督组。组长:谭红梅(办公室主任),组员:雷永红(办公室副主任、内审负责人)、张晓惠(机关纪委副书记)。采购监督组履行以下职责:

  1、严格询价采购方式。对采购人确定的供应商严格审批。采购监督组一是要全面把握政府采购市场,对适合询价采购的货物要了解,心中有数。二是要就询价方式对采购人申报的采购项目对号入座。依照《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审查采购项目是否满足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幅度变化较小等必要条件。并且要求同时具备,缺一不可,把好询价采购审批关。

  2、严把询价采购程序。要遵循询价采购的法定程序,关键是依法询价。要依照《政府采购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严把六关:一是询价小组的组成符合法定人数。二是被询价的供应商不少于三家。三是被询价的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四是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法定原则。五是询价小组公开披露询价信息,严格执行合法的询价采购程序,“阳光”操作采购过程,保存好询价采购档案,确保询价结果“公开、公平、公正”。六是加强询价采购活动的现场监管和事后监督检查,对采购人、供应商的不良行为依法追究其责任,增强政府采购的权威,真正让采购人以最优惠的价格采购到最实惠的货物,提高询价采购质效,更好地满足采购需求。

  3、公示询价采购结果。督促采购人以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对询价采购结果进行公示,包括采购的货物名称、规格、标准、数量以及各供应商的报价、询价小组成员名单等。这样,从询价的过程到结果力求公开透明,有效地遏制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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