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深化重点领域体制改革。深化大部门体制改革,调整优化政府职能结构,明确各部门社会建设和管理职责,积极稳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提高社会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合理调整行政区划,积极推进富县强镇和简政强镇事权改革,切实扩大县、镇两级政府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强化镇(街)一级政府社会管理和服务职责,增强基层政府社会管理和服务能力。坚持公开、公平、透明、择优原则,大力推进政府购买服务,重点在公益服务类、工商经济类、学术联谊类、咨询经纪类、鉴证评估类、公证仲裁类社会组织率先开展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积极稳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建立人口动态管理和服务机制,推进实有人口一体化管理服务。加强流动人口的管理和服务,完善外来人口积分入户制度以及流动人口就业、社保、医疗、入学等政策,逐步将外来人口纳入住房保障政策范围。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全面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统筹城乡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扶持民营和外资医疗机构发展,完善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四、推动社会协同,充分调动各方力量
1、加强民主法治建设。支持、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能,加强人大常委会的制度建设,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工作。支持政协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履行职能,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制度建设。密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同基层群众的联系,发挥代表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的作用。巩固和壮大爱国统一战线,切实做好民族、宗教和侨务工作。支持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建立和规范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规范行政行为,推进依法行政。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落实司法保障,大力推行“阳光执法”。加强和完善派驻镇(街)检察室工作,建立执行工作联动机制,健全执行网络体系。加大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清理力度,落实错案责任追究。加强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的保障机制建设。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引导群众通过法律途径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2、发挥社会组织积极作用。坚持积极引导与依法管理并举,完善社会组织扶持政策,创新培育管理机制,推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积极推进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开展公益服务和中介服务的能力。坚持“宽审批、严监管”方针,降低准入门槛,简化登记办法,强化年度检查,规范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鼓励各种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公共管理和服务,引导社会组织积极提供多层次、多样化的社会公益服务。加强信访、维稳等部门与社会组织的联系,建立社会力量化解社会矛盾的沟通协调机制。建立完善涉外社会组织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