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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服务业发展工作要点的通知

  3.统筹发展城乡社区服务业。将城市社区服务理念逐步向农村延伸,构建政府公共服务、村民自我服务与市场化服务有机结合、相互促进的农村社区服务体系。大力推进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农村星光老年之家等项目的建设。鼓励各类经济主体到农村开展家政、农资供应、购物等便民利民服务。(责任部门:市民政局、市贸粮局)
  (十)积极推动中介服务业规范发展
  分管市领导:李建平
  牵头部门:市工商局
  优化发展环境,创新工作举措,推动中介服务业规范、高效发展。
  1.营造良好的中介发展环境。进一步放宽准入门槛,加大引导和扶持力度,年内新发展各类中介机构(含个体工商户)450家,其中新发展具有法人资格的中介机构150家,增幅达10%以上。(责任部门:市工商局、市建设局、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司法局)
  2.推动一批中介服务企业做大。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分期分批组织对中介机构进行业务培训,全面提高中介机构的资质和拓展市场能力。同时,选择一批有资质、有规模、有潜力的中介龙头企业,积极引导其组建企业集团、实施品牌战略、拓展市外市场。实现营业收入超500万元的中介企业6家,其中超亿元企业2家。(责任部门:市工商局、市建设局、市经信委、市财政局)
  3.加快中介机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以湖州中介服务网为龙头,加快中介机构信息网络平台建设,积极引导和鼓励中介龙头企业及行业协会加大投入,充分利用网络信息技术,发展具有行业特点的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并充分发挥信息网络平台的宣传功能和社会影响,全面提升全市中介机构与社会各界的信息交流能力,使之成为政府与企业、企业与社会信息交流的桥梁和纽带。(责任部门:市工商局、市建设局、市经信委、市财政局)
  (十一)积极推动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分管市领导:吴水霖
  牵头部门:市建设局
  准确把握宏观政策措施,稳定市场信心和预期,适度加大房地产投资,推动房地产业平稳、有序、健康发展。
  1.着力保持商品房供求平衡。采取有效措施,深入实施《湖州中心城市住房建设规划(2010-2012年)》,确保全年全市商品房施工面积达800万平方米、商品房竣工面积达200万平方米,其中湖州中心城区商品房施工面积达300万平方米、竣工面积达100万平方米,努力保持房地产市场供求平衡、商品房价格相对稳定。(责任部门:市建设局)
  2.着力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积极推进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建设,确保全年全市新开工经济适用房12万平方米、公共租赁房30万平方米、廉租房1.2万平方米,实施老居住区(危旧房)改造100万平方米,新增廉租房保障户600户。(责任部门:市、县区建设部门)
  3.着力推进房地产项目建设。中心城区全年实施房地产项目30个,完成年度投资40亿元。特别是要加快天鸿天际、得力浅水湾、绿城御园等一批在建项目的建设进度。(责任部门:市建设局、市发改委)
  4.着力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严格商品房预售管理,优化商品房预(销)售及合同备案信息管理系统。深入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完善房地产市场信息披露制度,规范房地产中介经营行为,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强前期物业招投标、物业企业资质审查等基础工作,扩大物业服务覆盖面,培育一批物业龙头企业,促进物业服务行业健康发展。实现营业收入超2亿元的湖州本地房地产开发企业5家,其中超9亿元企业1家,营业收入超3000万元的物业管理企业1家。(责任部门:市建设局、市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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