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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七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七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湖政发〔2011〕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自2007年开始,我市开展了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取得良好成效。为巩固普查成果,加强文物保护,经遴选、踏勘、专家论证、征求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意见,并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将42处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和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列为第七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并更名3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现予公布。
  各文物保护单位所在地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文物保护管理的重要意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及时划定各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落实各项保护措施,妥善处理文物保护管理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关系,切实做好文物的保护、管理和利用工作,为推进文化大市建设、争创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作出应有的贡献。
  附件:1.第七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2.更名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二0一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1
  第七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一、古遗址(共计11处)
  序号 名称     时代         所在地址
  01 谭降遗址    商周      吴兴区织里镇郑港村
  02 蜈蚣岭古道   明清      吴兴区道场乡道场浜村
  03 殿脚下窑址   唐       吴兴区妙西镇潘村
  04 金家庄窑址   唐       吴兴区妙西镇五星村
  05 南山窑址群   商周      吴兴区东林镇青联、
                    青山、南山村
  06 塔后遗址    新石器晚期至商周 南浔区菱湖镇思溪村
  07 徐家南遗址   新石器至秦汉   南浔区和孚镇长超村
  08 磨心里遗址   新石器至战国   南浔区和孚镇双福桥村
  09 狮子庙桥遗址  新石器晚期至秦汉 南浔区练市镇莲墩村
  10 东马干遗址   新石器至商周   南浔区千金镇东马干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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