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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淄博市2011年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任务计划的通知

  博山区:新开工建设2400户。确保完成3200户(含目前在建2700户)、32万平方米,力争完成4000户、40万平方米的还迁房建设改造任务;
  周村区:新开工建设1300户。确保完成3290户(含目前在建3032户)、34万平方米,力争完成3880户、39万平方米的还迁房建设改造任务;
  临淄区:新开工建设3000户。确保完成3530户(含目前在建2930户)、35万平方米,力争完成4730户、48万平方米的还迁房建设改造任务;
  桓台县:新开工建设3000户。确保完成3020户(含目前在建2420户)、30万平方米,力争完成4220户、43平方米的还迁房建设改造任务;
  高青县:新开工建设1600户。确保完成1030户(含目前在建548户)、10万平方米,力争完成1510户、15万平方米的还迁房建设改造任务;
  沂源县:新开工建设1400户。确保完成1142户(含目前在建722户)、11万平方米,力争完成1560户、16万平方米的还迁房建设改造任务;
  高新区:新开工建设1100户。确保完成2916户(含目前在建2696户)、29万平方米,力争完成3300户、33万平方米的还迁房建设改造任务;
  文昌湖旅游度假区:确保完成目前在建130户、1.5万平方米的还迁房建设改造任务。
  (二)整村迁建和改造村居还迁房建设全部完成的,在群众还迁新房后,旧房拆迁率应达到90%以上。
  (三)农村危房安置改造任务计划,继续按《淄博市农村危房安置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淄政办发〔2009〕34号)执行。2011年全市计划安置改造农村危房4950户(各区县任务见附表)。
  (四)突出抓好亮点。每个区县要建成3个以上环境整洁、有规模、有特点的新农村社区。
  三、几点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紧迫感。2011年是全市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工作的收关之年,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切实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充分考虑到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研究制定破解难题的对策,凝神聚力,高标准完成任务。
  (二)进一步树立大局意识,形成工作合力。各有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涉及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的各项优惠政策,要严格执行。要加快农村住房建设各项手续的办理,正确处理手续办理和工程开工建设之间的关系,既要加快工程进度,又要完善各项手续。市、区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牵头作用,积极协调各有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推动我市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工作顺利开展。
  (三)高度重视安全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把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放在第一位,做到时时处处讲安全、人人想安全、事事抓安全,以安全施工环境保障农村住房建设任务的全面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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