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州市委、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旅游业转型升级加快建设旅游经济强市的意见
(湖委发〔2009〕52号 2009年9月17日)
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旅游业转型升级加快建设旅游经济强省的若干意见》(浙委〔2009〕49号)精神,现就大力推进我市旅游业转型升级,加快旅游经济强市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发展目标和指导原则
1.发展目标。力争旅游经济总量五年翻一番,质量明显提升。到2012年,全市旅游接待人次达到3000万人次,旅游总收入超过230亿元、占全市国民生产总值的13%以上,进一步建设成为产业繁荣、设施完备、布局合理、特色鲜明、服务高效、环境和谐、开放程度较高的旅游经济强市和重要的旅游目的地。
2.指导原则。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提供有力保障;不断加大改革力度,创新体制机制;发挥区域特色优势,增强旅游竞争力;坚持扩大对内对外开放,加快旅游业国际化进程;坚持旅游资源开发与保护并重,实现可持续发展;坚持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形成推进合力。
二、规划布局和发展重点
3. 推进旅游业态多元化。大力发展休闲旅游、商贸旅游、文化旅游、生态旅游、工业旅游,突出发展红色旅游、乡村旅游、体验旅游、会展旅游、节庆旅游,积极推动探险旅游、康体旅游、科技旅游、自驾旅游、温泉旅游、体育旅游和邮轮游艇旅游等新兴业态发展,形成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多元旅游业态。
4.扩大旅游对内对外开放。加强市内旅游合作,以政府为主导、以企业为主体、以产品为基础、以市场为纽带,大力推进旅游跨地域、跨景区的协作,不断提升市内旅游合作水平。加快推进长三角和全市无障碍旅游区建设,健全跨区域的旅游协调组织,建立区域联络协调制度,实现全市旅游规划、旅游设施、旅游线路、旅游市场、旅游营销、旅游政策、旅游执法等一体化。深化接轨上海,积极服务世博,加强与周边城市的旅游合作,推进与长三角等区域的旅游合作。学习借鉴国外旅游发展的成功经验,开发符合外国游客需求的旅游产品。全面开放旅游市场,鼓励外商投资我市旅游项目,吸引国际著名企业进入我市旅游市场,吸纳国外资金、管理、技术和人才参与我市旅游产业的发展。鼓励市内有实力的旅游企业“走出去”,构筑跨国界、跨地区的营销体系,支持有实力的旅游企业到境外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