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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州市委关于以改革创新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

  三、适应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趋向,着力扩大党内民主,调动激发党员干部的创造活力
  7、改进地方党委领导方式。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健全“一个核心、三个党组、几个口子”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提高科学、民主、依法执政水平。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重视发挥人大、政协党组的作用,健全落实人大、政协工作的各项制度;支持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加强自身建设,履行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职能。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促进政党、民族、宗教、阶层、海内外同胞关系的和谐。加强对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领导。加强党管武装工作。
  8、完善党代表大会制度。根据领导班子配备改革实际,进一步理顺各级党代表大会、全委会和常委会的关系,健全常委会向全委会定期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制度,充分发挥全委会对重大问题的决策作用。有序推进乡镇党代会年会制和县(区)党代会常任制。建立健全党代会代表联系党员群众、参与重大决策、列席重要会议、参加重要干部推荐和民主评议制度,做好代表联络、提案处理和回复、重要情况通报等工作,保障代表充分行使权利、有效发挥作用。
  9、完善党内选举制度。改善党代会代表结构,适当提高基层一线代表比例,探索开展县、乡两级党代会代表直选试点。改进候选人提名方式,探索实行组织提名、党代表联合提名和党员群众推荐相结合的提名方式,开展党代会代表联合提名推荐县(区)委委员候选人试点。继续坚持和完善村(社区)党组织“两轮公推、差额直选”等选举制度,扩大无候选人直选范围;深化乡镇党委班子成员“公推直选”。大力查处各种干扰、操纵、破坏选举的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举环境。保持选任制领导干部在届内的相对稳定。
  10、完善党内民主决策机制。完善地方党委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推行重大问题决策和重要干部任用票决制,坚持常委会定期分析经济和社会稳定形势制度,健全重大经济决策、重大项目建设的沟通协调制度,不断提高科学、民主决策水平。加强决策前的调查研究和咨询论证工作,在市、县(区)部门和乡镇领导班子中全面实施重大事项决策“三项目录”制度。落实重大决策报告制度,探索建立决策绩效评估、失误纠错改正和责任追究机制。坚持民主与集中有机统一、领导集体与个人分工负责有机结合,抓好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政令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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