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州市委办公室、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动律师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
(湖委办〔2009〕26号 2009年12月14日)
律师制度是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律师工作是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律师业发展是区域经济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为进一步推动全市律师业加快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
1、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按照建设全面小康社会要求,以增强律师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功能为核心,以壮大律师队伍、拓展服务领域、优化服务市场、提升服务层次为重点,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搭建服务平台,改善执业环境,加快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公众法律服务需求相适应,数量充足、覆盖广泛、门类齐全的律师服务体系。
2、发展目标。力争律师业务总量五年翻一番,服务质量明显提升。通过政策引导和市场培育,逐步形成一批具有专业特色、立足基层社区、服务人民群众的规模所、品牌所和特色所,满足社会各层次的法律服务需求。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3、抓好规划引导。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要求,坚持科学定位、合理布局、突出特色、着眼长远,制定实施《湖州市律师业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和任务,引导律师业快速健康有序发展。各县区也要编制相应的发展规划。
4、推进机制改革。鼓励律师事务所试行专业化分工,发展一批具有专业特色的律师事务所,推进律师事务所规模化、品牌化、特色化建设。鼓励外地律师事务所到本市各县(区)设立分支机构,推动律师事务所优化重组和外联合作。支持引导律师事务所改革和完善内部分配机制,建立律师实习补贴和最低保障制度,提留发展基金。支持引导律师业务由诉讼领域向非诉讼领域延伸,着力扩大非诉讼业务的规模和效益,切实增强发展后劲。
5、实行财税扶持政策。根据服务业的各项税收减免政策,对纳税确有困难的律师事务所,其应缴纳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按税收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酌情给予优惠。鼓励和吸引律师自主创业,对新执业的律师,符合自主创业条件的,给予相关优惠政策。规定上下限幅度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按下限额度收取。
6、加快人才培养。落实《湖州市引进和培养高素质人才实施办法》(湖政发〔2004〕27号)各项政策,吸引具备专业资格条件的人才加入律师行业自主创业,进一步壮大律师队伍。健全完善专业培训制度,制定继续教育中长期计划,选派优秀律师参加各级各类培训学习,提升律师队伍整体业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