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0年服务业发展工作要点的通知
(湖政发〔2010〕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2010年湖州市服务业发展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年二月二十日
2010年湖州市服务业发展工作要点
2010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取得明显成效、经济企稳回升的关键时期,围绕中央和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湖州实际,特制定2010年全市服务业发展工作要点。
一、总体思路
以加快建设“现代服务业新兴区”为总目标,以“转型升级加速年”为契机,以“加速发展、提升比重”为主题,以服务业集聚区为平台,以重大项目建设为抓手,认真实施《湖州市服务业发展“十一五”规划》、《湖州市服务业发展三年行动纲要》。坚持生产性服务业与生活性服务业并重、传统服务业与现代服务业并重,突出休闲旅游、文化创意、现代物流、现代商贸四大重点行业带动,统筹推进相关行业发展,不断壮大服务经济总量,使服务经济成为我市经济转型升级的主要力量和战略支点。
二、发展目标
(一)全市服务业发展总体目标。力争全年服务业实现增加值增长11%以上;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37%以上;提供地方税收占全部地方税收比重达50%以上;从业人员占全社会就业人数比重达36%以上。
(二)全市九大行业增加值增长目标。休闲旅游业增加值增长15%;文化创意产业增加值增长15%;现代物流业增加值增长8%;现代商贸业增加值增长13%;金融业增加值增长14%;信息服务业增加值增长10%;科技服务业增加值增长16%;房地产业增加值增长5%;中介和社区服务业增加值增长15%。
(三)县区服务业发展目标。德清县服务业增加值增长14%,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32%;长兴县服务业增加值增长14%,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35.5%;安吉县服务业增加值增长12%,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40.5%;吴兴区服务业增加值增长11.5%,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45%;南浔区服务业增加值增长10%,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30%;湖州经济开发区服务业增加值增长15%,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41%;太湖旅游度假区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增长15%。
三、主要任务
(一)全力推进休闲旅游业发展
分管市领导:李建平
牵头部门:市旅游局
围绕建设“长三角重要休闲旅游中心”的总目标,全力组织实施《关于推进旅游业转型升级,加快建设旅游经济强市的意见》,为实现“旅游经济总量五年翻一番”奠定坚实的基础。全年接待国内游客2600万人次,增长15%;接待入境游客30万人次,增长10%;门票收入1.9亿元,增长12%;实现旅游总收入200亿元,增长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