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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省口腔医院(省牙病防治指导中心)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

  (四)财务科。
  负责财务的收支计划、预算、核算、决算及上报各项财务、税务报表;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协助院长完成对所属企业、合作单位等的财务监督。
  人员编制5名,其中科长1名。
  (五)审计科。
  负责拟定内部审计规章制度、审计预算的执行和决算、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审计;开展领导干部的任期或离任审计;负责基建投资、修缮工程项目的审计;负责卫生、科研、培训和各类援助等专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审计;负责资产购置和使用、药品和医用耗材购销、医疗服务价格执行情况、对外投资、工资分配等专项审计调查工作;负责经济管理和效益情况审计、内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审计。
  人员编制3名,其中科长1名。
  (六)科教科(口腔临床实验室)。
  负责专科医师、本科生、研究生、进修生等各层次教学管理工作;负责院内外各类科研项目的组织申报、过程管理、结题及成果申报管理工作;负责医院对外学术交流工作;负责继续医学教育管理;负责医院图书情报、科技资料管理;口腔临床实验室为科研项目的开展提供支撑。
  人员编制6名,其中科长1名,副科长1名。
  (七)总务科。
  负责水电气、设备、基建等的管理与维护,物资的采购与供应,职工食堂管理与后勤社会化项目的协调管理。
  人员编制8名,其中科长1名,副科长2名。
  (八)党委办公室。
  负责纪检、监察、党务、党建、统战、工青妇和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精神文明、文化、党风廉政与行风建设、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工作。
  人员编制3名,其中主任1名。
  (九)医保管理办公室(医疗收费管理办公室)。
  负责本院医疗保险定点服务管理工作;督导临床各科执行医保政策;办理各类参保人员的申报和审核手续;维护基本医疗保险目录信息;处理医保服务投诉;汇总、提交医保报表,定期分析费用情况;负责医保政策及相关知识培训;负责与各级医保管理部门的联系与沟通。承担公费医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相关管理及医疗收费管理工作。
  人员编制4名,其中主任1名。
  (十)口腔预防科(省牙病防治指导中心办公室)。
  负责院内外口腔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的组织与实施;组织社区口腔保健工作;承担各项牙防任务及牙防科研项目;实施全省口腔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宣传、普及口腔疾病防治知识,普查、统计、上报口腔疾病预防控制的相关信息、数据,承担中心的会议组织、文秘档案、宣传报道、对外交流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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