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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发改委等部门关于做好全市20户以上已通电自然村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发改委等部门关于做好全市20户以上已通电自然村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柳政办〔2009〕6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市发改委、财政局、广播电视局《关于做好全市20户以上已通电自然村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建设的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日

关于做好全市20户以上已通电自然村
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建设的实施方案
(柳州市发展改革委、柳州市财政局、柳州市广播电视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时期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6〕79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关于印发“十一五”全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建设规划的通知》(发改社会〔2007〕1706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广电局等部门关于做好20户以上自然村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桂政办发[2009]15号)的精神和部署,为力争到2010年全面完成实现20户以上已通电自然村 “村村通”工程建设的任务和目标,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村村通”作为全市各级党委、政府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德政工程、民心工程、民生工程,作为当前农村文化建设的一号工程。要紧紧围绕扩大农村地区广播电视有效覆盖面的总体目标,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以政府为主导,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加大投入、强力推进,不断提高农村地区广播电视事业建设服务水平,确保党和政府的声音传入千家万户,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柳州作出新贡献。
  二、目标任务
  “十一五”时期,“村村通”工程建设的主要任务:按照“巩固成果、扩大范围、提高质量、改进服务”的总体要求,巩固建设成果,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提高覆盖水平,逐步消灭盲区,增加收听收看节目套数,提高收视质量,建立健全“村村通”、“长期通”的长效机制,加快构建更完善的农村地区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
  “十一五”时期,“村村通”工程建设的总体目标:到2010年底,全面实现20户以上已通电自然村村村通广播电视,力争使现有20户以上自然村广播电视盲点的农民群众能够收看到包括中央第一套、第七套和广西第一套在内的8套以上电视节目,收听到包括中央第一套和广西第一套在内的4套广播节目(即“8+4”标准),显著改善广大农村地区群众收听收看中央和广西广播电视节目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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