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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2011年上海市计量工作要点的通知

  15.加强自身建设,提升技术机构能源计量服务能力。以提升能效标识计量检测、节能量审核、能平衡和能效测试等能力为重点,推进计量技术机构不断完善能源计量服务能力,加强与节能主管部门和节能机构的交流,为能源计量工作提供坚实技术支撑。
  四、优化计量法制管理,进一步提高计量监管有效性
  16.规范制造许可考核发证行为,提高考核质量。以新的《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考核通用规范》和新修订的《上海市制造计量器具许可办理程序》、《上海市制造计量器具许可办理作业指导书》的实施为契机,进一步规范许可办理程序,严格许可现场考核。加强对许可证考评员和技术专家培训,统一考评标准。探索建立考核质量评价制度,进一步提高考核质量。
  17.强化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后监管,提高监管的有效性。进一步加强对获证企业的证后监管,组织开展对水表生产企业的专项监督检查。结合新发布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的实施,加大对重点计量器具产品的抽查力度和对不合格企业的后处理力度,统一和规范区、县局对不合格企业的后处理工作,推进落实企业产品质量主体责任。不断完善证后监管信息系统,提高证后监管效率。开展对区、县局证后监管工作的检查,提高证后监管的有效性。
  18.进一步完善型式评价,加强计量技术规范更新后的评估工作。充分发挥型式评价机构作用,不断完善型式评价工作,提高型式评价的有效性,对2-3类重点产品关键零部件进行固化。加强计量技术规范更新对型式影响的评估工作,提高评估的科学性和时效性;加强对企业的相关培训工作,使获证产品尽快达到新规范要求。
  19.开展法定计量单位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将法定计量单位使用情况检查纳入日常计量监督检查内容。年内重点对新闻出版物、政府网站、教科书等领域开展法定计量单位使用情况专项监督检查。提高本市法定计量单位使用正确率。
  20.完善计量信息化工作,提高审批和监管效率。结合市政府行政审批标准化试点和制造计量器具许可网上“一办到底”试点,利用信息化手段规范许可考核发证办理程序和各环节时限,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开展局金质工程强检计量器具管理系统的应用工作,实现市、区两级计量监管部门和各计量检定机构之间的数据协同、信息共享,各计量检定机构按要求录入和上传强检信息,计量监管部门通过该信息系统及时分析处置,进一步提高计量监管的有效性。
  五、加强对计量技术和中介机构管理,进一步规范计量检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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