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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上海市标准化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上海市标准化工作要点的通知

  (三)围绕高新技术产业化,积极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标准化工作
  4.推进高新技术标准化示范试点。围绕本市9大高新技术产业化领域以及物联网、云计算、智能电网等专项工程,加强高新技术领域标准化需求调研和课题研究,对接本市高新技术产业化第一、二批及新获批项目,并结合应用示范加大标准化示范试点推进力度。支持中国商飞抓好大型客机国家重大专项标准化示范项目建设;配合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创建,巩固、扩大张江高科技园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成果,推动张江高科技园区标准化示范创新,支持张江低碳高科技园区标准化建设;推进太阳能光伏发电、汽车用超级电容器、智能楼宇物联网等市级高新技术标准化示范项目建设;完成第一批高新技术标准化示范单位验收工作;在调研基础上新增一批涉及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云计算等高新技术标准化示范项目。(牵头单位:市经信委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科委、市质量技监局、浦东新区及其它区县政府,有关行业协会、社团组织、技术机构、标委会)
  5.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标准化工作。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7大领域,对接上海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十二五”规划和瓶颈突破要求,推动优势领域标准化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支持优势企业广泛参与国际、国家标准化活动,争取标准主导权;积极争取优势领域全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SC)落沪;搭建物联网、民用航空制造业等重点产业技术标准联盟或研发中心,探索建立为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服务的专业性标准信息服务平台。(牵头单位:市经信委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科委、市质量技监局,有关行业协会、社团组织、技术机构、标委会)
  (四)围绕生态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继续拓展深化农业标准化工作
  6.巩固完善农业标准化基础。进一步完善农业地方标准体系,年内完成10余项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完善本市主导特色农产品的产品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加强农业投入品标准、产地环境标准、良好农业规范(GAP)、良好操作规范(GMP)的实施;推进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加强现有6个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使用标志申报和监督管理等工作,加大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侵权的查处力度。(牵头单位:市农委、市质量技监局 配合单位:有关区县政府,有关标委会)
  7.扩大农业标准化综合示范效应。围绕崇明国家生态岛建设总体要求,加强部门合作与指导服务,推进崇明县开展国家生态农业标准化综合示范县建设;巩固各级各类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成果,并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和绩效评价模式;继续抓好13个国家级和20个市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稳步推进奶牛生态养殖等4家农业循环经济标准化示范试点,以及青浦练塘等4家农业标准化综合示范镇建设;探索开展新农村建设标准化试点、农业科学研究与推广应用标准化示范、生态林与经济林建设标准化示范以及农产品流通领域标准化建设。(牵头单位:市农委、市质量技监局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市旅游局、市绿化市容局、崇明及其它有关区县政府,有关标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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