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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饮用水水源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指挥长由分管环境保护工作的副市长担任。

  应急指挥部成员,根据不同的环境污染事故性质,由以下部门(部分或全部)的主要领导组成:市政府办公室(应急办)、市委宣传部、市发展和改革委、市经委、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安监局、柳州海事局、市商务局、市交通局、市民政局、柳州军分区、武警市支队、市消防支队、柳州威立雅水务有限公司、中国电信柳州分公司、中国移动柳州分公司、中国联通柳州分公司等部门。

  2.1.2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

  (1)领导饮用水水源污染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研究部署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各县、区制订和组织实施本辖区事故应急预案;现场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制定控制措施,并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决策。

  (2)指挥我市重、特大事故的应急监测和事故责任认定。

  (3)负责组建事故调查组、应急监测网络、专家咨询组等技术支持机构。

  (4)督促各职能部门及企业事业单位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置、现场救援、后勤保障、信息上报、善后处理及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等工作,并对各部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督察。

  (5)统一对外发布事故所造成水体污染和处置的权威信息,负责向自治区政府和自治区有关部门报告情况。

  (6)负责危急情况下,联系上级部门、周边城市和驻地部队的支援。

  (7)负责协调启动饮用水备用水源和组织应急饮用水的供应。

  (8)开展环境应急的公众宣传和教育。

  2.2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各应急工作组及职责

  应急指挥部下设市饮用水水源污染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若干各应急工作组。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各工作组在发生重特大饮用水水源污染事故时在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按职责开展应急工作。

  2.2.1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主任由市政府分管环境保护工作的副秘书长担任,副主任由市环保局局长担任、市卫生局、市公安局、市安监局等部门主要领导组成。

  主要职责:组织开展日常的监督、检查及演练活动;当重、特大饮用水水源污染事故发生时,根据应急指挥部的指令,立刻组织开展应急与救援工作,协调各有关部门按照饮用水水源污染事故应急与救援预案中对应的职责,做好启动应急预案的准备及各项工作的落实,保障整个应急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汇报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进展情况,并写出全面详细的总结报告,组织开展事故影响评价并提出有关生态环境恢复的意见等;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饮用水水源污染事故应急调查和处置的信息,承办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2.2污染事故调查处置组

  污染事故调查处置组内设饮用水水源污染事故调查处置小组和船舶污染水域事故调查处置小组。

  饮用水水源污染事故调查处置小组由市环保局行政一把手担任组长,成员由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市安监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国土资源局、柳州海事局等部门主要领导组成。

  船舶污染水域事故调查处置小组由柳州海事局行政一把手担任组长,成员由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卫生局、市安监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市容局等部门参与组成。

  主要职责:组织饮用水水源污染事故的现场调查、取证及污染现场监测工作,收集河流流量、流速等水文资料,对事故的污染现状和发展趋势进行分析、预测,判断事故的变化趋势;有关部门对污染损害进行评估,并提出必要的处置防范措施,最大限度的减轻污染及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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