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强化技能训练,大力实施技能人才发展工程。
积极推动普通劳动力向技能型劳动力转变,实现人力资源素质结构与产业转型升级协调发展。创新技能人才培养机制,大力推行职业资格认证和技师评价制度,推动城乡适龄青年百分百接受技工教育、百分百实现技能就业。支持、引导企业加大培训投入,广泛开展职工技能提升培训。鼓励技工学校、职业中学、各类职业培训机构积极参与企业在岗职工、新成长劳动力培训,提高培训质量。开展多层次的职业技能大赛,对做出突出贡献的高层次技能人才进行表彰奖励。努力打造一支数量充足、门类齐全、梯次合理、技艺精湛的技能人才队伍。
四、配套措施
(一)建立与珠海产业发展相适应的系统、规范、动态的高层次人才评定标准体系。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紧密结合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对人才的需求,制定高层次人才认定评审办法,建立以能力、业绩为导向,重在社会和业内认可的评价制度。通过评审认定,逐步形成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充满活力的高层次人才队伍。
(二)搭建高层次人才交流平台。支持高层次人才协会组织的发展,定期开展学术、经验交流和讨论活动,为高层次人才知识更新、跟踪和赶超世界先进水平创造条件,提升高层次人才群体的自主发展与自我管理能力。
(三)营造知识产权创造与保护的良好环境。支持高层次人才申请国外专利,为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活动提供知识产权政策和有关信息的咨询与服务,积极促进拥有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商品化、产业化。依托知识产权法庭,为高层次人才知识产权提供法律保护。
(四)妥善解决高层次人才住房问题。按政府支持、企业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采取实物配置与货币补贴相结合的办法,有步骤、分层次、多渠道解决高层次人才和青年优秀人才的住房问题。
(五)积极促进高层次人才配偶就业。根据高层次人才配偶原就业情况及个人身份、任职能力等条件,以双向选择为主、统筹调配为辅,有重点、分层次协助解决高层次人才配偶就业问题。
(六)统筹安排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高层次人才子女申请入读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高中阶段学校的,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协调优先安排。
(七)完善高层次人才医疗保障制度。建立高层次人才健康档案,开辟医疗服务绿色通道,制订高层次人才医疗保健服务措施,为高层次人才提供便捷、周到的医疗保健服务。为高层次人才提供医疗补助,提高高层次人才医疗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