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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业务受理窗口的通知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业务受理窗口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政府统一安排,自2009年12月21日起,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原市人事局窗口(西厅1-5号)和原市劳动保障局窗口(西厅56-63号)统一整合为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新窗口设在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西厅53-64号。原市人事局和市劳动保障局窗口业务统一调整至新窗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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