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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09年深圳市人事统计工作的通知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09年深圳市人事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区人事局、光明新区、坪山新区组织人事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09年人事统计工作部署,为切实做好人事统计工作,现将我市2009年度人事统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内容

  2009年人事统计工作分综合统计、专业统计和公务员统计。其中,综合统计包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统计、公有经济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统计和专业技术人才资源统计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统计等3套报表的统计工作。专业统计共有10类报表,由市、区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完成。公务员统计的有关内容另行通知。

  二、统计时点

  综合统计时点为2009年12月31日,专业统计时点继续参见《关于做好人事统计工作的通知》(粤人发[2008]300)号文有关要求。公务员统计时点另行通知。

  三、统计方法

  (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公有经济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统计。上述两类统计工作由申报单位通过“深圳市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统计软件上报。其中,具有汇总职能的市直机关主管单位可通过该统计软件采集下属事业单位数据后,利用软件功能直接进行统计、数据校核和汇总,以提高汇总单位统计的速度和准确性,最后生成的有关报表和信息盘分别报送我局相关业务处室(职员处负责接收事业单位数据,人力资源配置处负责接收公有经济企业数据)。

  (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统计。各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统计由所在区人事部门直接在工资统发系统软件中生成报表,经汇总、数据校核后送报我局工资处;市直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统计由我局在工资统发系统软件中直接统计。

  (三)专业统计。各区人事区、光明新区、坪山新区组织人事局按有关要求报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对口业务部门汇总。

  (四)公务员统计。统计软件和统计方法另行通知。

  (五)统计软件。2009年人事统计软件采用《深圳市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如无该软件,也可采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放的《2009年人事统计软件》上报)。为配合年度报表变化,我局已安排软件开发商按照新报表格式的要求开发应用程序,更新了《深圳市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2009年度的统计报表。各单位可于2009年12月28日后登录我局网站(http://www.rsj.sz.gov.cn)下载“深圳市人力资源系统直统安装盘”或《2009年人事统计软件》安装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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