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更名为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通知〔2011〕49号)
各乡镇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加强对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将青龙满族自治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更名为青龙满族自治县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现将有关人员调整如下:
组 长:张立群 县 长
副组长:傅兴超 常务副县长
彭树香 副县长
李宝祥 县人大副主任、总工会主席
杨 勇 县政协副主席
成 员:杜建明 县公安局局长
金德民 县政府办主任
谢 军 县政府办副主任、外侨办主任
董 明 县监察局局长
沈忠宝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广播电视台台长
刘金贵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袁绍安 县人社局局长
王德伟 县编办主任
刘国安 县财政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