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提升广告从业人员整体素质。研究制定多层次人才培养计划,加快培养和造就一批高级广告人才。依托高等院校、职业院校、科研机构和有条件的广告企业,建设广告人才培养基地。吸引国内外教育培训机构来我市开展广告培训和资格认证培训。发挥各类培训机构、广告协会的作用,对一批广告人员进行再培训。加大广告设计师职业资格鉴定力度。鼓励媒介单位、广告公司加大对国内外高端广告人才的引进力度,根据《浙江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规划》(浙发改规划[2009]558号)精神,对引进的高层次广告创意人才,符合条件的,可享受我省相关人才优惠政策。积极支持广告人才的创业计划,对推动广告产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引进国家级科研机构、国家重点高校、海外知名大学、世界500强企业的高级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等高层次广告业人才,所支付的一次性住房补贴、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等费用,可据实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五)建立具有广告业特点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鼓励广告企业增加创新研发投入,依法保护广告企业多种形式创新研发智力劳动成果。重视和加强对知名广告企业商标的保护,以及对广告原创作品的版权保护和创新技术的专利保护。鼓励广告原创作品进行作品登记,建立原创作品及策划方案申请备案保护制度,加大对侵犯广告业知识产权行为的打击力度。
(六)提高广告监管体系效能。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建立决策科学、权责对等、分工合理、执行顺畅、监管有力的广告监管体系。推进广告监管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建设,完善广告分级管理和属地管理具体事权分工,创新监管机制和监管服务方式。综合治理广告市场,建立虚假违法广告预防与应急处置机制,健全广告监测机构,及时消除违法广告负面影响。加强媒体舆论监督,提高社会公众对违法广告的辨别能力。鼓励投诉举报违法广告,使社会监督成为广告监管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加快广告监管工作信息化建设,积极推广电子政务,提高广告监管执法科技水平。开展广告业行政性收费清理工作。广告业主要建立广告维护管理和自检制度,确保广告牌体及内容处于安全、完好、整洁状态;户外广告设施不得空置,空闲的广告设施应及时设置公益性宣传内容。
五、合力推进广告业发展
(一)各级政府要把广告业纳入到当地服务业及文化产业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重点、措施及考核评价体系,积极促进广告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建立湖州市广告业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市政府分管领导为总召集人,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为召集人,成员单位由市委宣传部、市工商局、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地税)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行政执法局、市文广新局、市国税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民政局、市邮政局、电信湖州分公司等部门组成,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