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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领导小组办公室2011年全市纠风工作要点的通知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牵头),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物价局、市文广新局、市纠风办〕

  4.加强医德医风建设,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巩固“无红包医院”创建成果,坚持每月一次暗访、每季度一次函调、每半年一次督查、每年一次复查评估“四个一”活动;健全完善“红包”管理、医患沟通等规范性制度;坚持正面引导,采取多种方式强化医德医风教育,落实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弘扬先进典型,形成浓烈的宣传氛围。继续推进和完善以政府为主导、以省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逐步将高值医用耗材纳入集中采购范围,抓好全市二级以上医院医用耗材和检验试剂招标采购工作,切实加强监管,严肃查处集中采购工作中的违规行为。严格规范诊疗服务行为,加强合理用药监测工作,开展大处方、开单提成专项治理,严肃查处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行为,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加强对医疗收费行为监管,纠正自立项目、分解项目、重复计费等乱收费问题。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牵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南通工商局、市物价局、市纠风办〕

  5.深入开展清理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专项治理活动。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控制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相关要求,坚持“全面清理、分级负责、严格审核、统一规范”的原则,切实解决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过多过滥问题。未经批准,各级党政机关一律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此类活动,各级领导干部不得出席、不得在活动中挂名任职、发贺信贺电、题词剪彩等;经批准举办的,严格控制活动规模和经费支出,纳入财政预算并接受审计监督;坚决纠正和查处违规举办活动、滥用财政资金、领导干部违规出席、向企业和群众摊派费用等行为。

  〔责任部门:市委办、市政府办(牵头),市委各部委办局、市各委办局、市各人民团体、市纠风办〕

  6.继续深化专项资金监管。

  进一步建立健全社保基金监管机制。落实社保基金监管常态化、规范化要求,重点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新农合资金的管理和稽核,建立多部门联动监管机制,纠正和严肃查处资金分配、管理、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监管,严肃查处空刷、套刷、串刷社会保障卡等违规行为。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牵头),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监察局〕

  进一步建立健全住房公积金监管机制。加强对住房公积金归集工作的监管,扩大征缴覆盖面,维护职工权益;加强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管理,打击骗取套取行为;积极推进公积金管理信息化建设,加强对信息安全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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