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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县公共卫生和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县公共卫生和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区,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实施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的绩效工资,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环节,是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重要保障,是深化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为确保工作稳妥推进,县政府决定成立景宁畲族自治县公共卫生和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叶金堂
  副组长:胡晓红
  成 员:林 敏(县府办副主任、法制办主任)
  林旭虹(县府办副主任)
  杨唐珠(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
  胡华君(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余晓军(县发改局局长)
  季建标(县人劳社保局局长)
  季晓伟(县财政局局长)
  雷李会(县卫生〔计生〕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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