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旅游局:组织实施全县旅游部门业务统计报表;组织实施全县旅游景区、旅行社和星级住宿业财务统计调查制度;加强本部门调查业务指导、调查员培训、数据处理及质量控制和分析工作;及时向县统计局抄报财务统计调查综合数据库、基层数据库和主要业务统计报表。
县水利局:组织实施全县水利部门业务统计报表;组织实施全县水利管理业财务统计调查制度;加强本部门调查业务指导、调查员培训、数据处理及质量控制和分析;及时向县统计局抄报财务统计调查综合数据库、基层数据库和主要业务统计报表。
人行景宁县支行:组织实施全县金融业业务统计报表制度,开展全县银行业、证券业、其他金融活动财务收支统计调查;加强本系统财务收支调查的业务培训、指导、数据处理及质量控制和分析工作;及时向县统计局抄报财务收支统计调查综合数据库、基层数据库和主要业务统计报表。
县人劳社保局:组织实施全县劳动保障业务统计报表制度,开展全县社会劳动保障业财务统计调查制度;做好全县劳动保障统计业务指导、检查和数据质量评估;积极配合县统计局建立健全服务业单位名录库,及时提供行政、事业机构增减的行政记录资料,向县统计局抄报财务统计调查综合数据库、基层数据库和主要业务统计报表。
县财政(地税)局:组织实施全县财政部门业务统计报表制度,做好全县财政统计业务指导、检查和数据质量评估;积极配合县统计局建立健全服务业单位名录库,及时提供纳税单位增减的行政记录资料;及时向县统计局抄报本部门财务统计、主要业务统计报表,以及财政决算报表和预算外资金收支情况表。
县国税局:积极配合县统计局建立健全服务业单位名录库,及时提供纳税单位增减的行政记录资料;及时向县统计局抄报本部门财务统计和主要业务统计报表。
县工商局:组织实施全县工商业务统计报表制度,做好全县工商统计业务指导、检查和数据质量评估;积极配合县统计局建立健全服务业单位名录库,及时提供企业、个体经营户增减的行政记录资料,及时向县统计局抄报本部门财务统计和主要业务统计报表。
县质监局:组织实施全县质监业务统计报表制度,积极配合县统计局建立健全服务业单位名录库,及时提供单位增减及法人代码变更的行政记录资料,向县统计局抄报本部门财务统计和主要业务统计报表。
县环保局:组织实施全县环保业务统计报表制度,组织实施全县自然保护、环境治理、水污染治理、危险废物治理和其他环境治理业的法人单位的财务统计调查,做好全县环保统计业务指导、检查和数据质量评估,及时向县统计局抄报财务收支统计调查综合数据库、基层数据库和主要业务统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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